花蓮縣新城鄉佳林村1788坪特定農業區上出現廠房,縣接獲陳情,質疑非農用也沒有正式申請,有特權之嫌。負責廠商說明,廠房當倉庫與辦公室使用,主要放置鐵路沿線的電纜、號誌等設備,是鐵路局雙軌電氣化工程,因對申請程序不熟悉,導致公文還沒下來,正補件向申請。
今天下午有多位議員會勘,縣議員鄭寶秀指出-最新91制片厂,關於佳東段706之5號這塊農地,一直以來都有農民、鄉民陳請,5月13日新城鄉代表陳柏錩在定期會時曾提出,但是鄉公所都稱不知道也沒這回事。縣府在同月21日現勘,確認農地不能興建廠房,26日廠商才掛工程告示牌,才知道是鐵路局工程。
鄭寶秀說,自己在議會大會上質詢,縣府局處稱沒有收到任何的公文,因此也不知情,認為這非常離譜。應該比照一般程序,不能先上車後補网wang票,不可因特定人士而來做這樣的事情,必須要先恢復原狀再來申請;以目前廠商的說法正在申請中,但去年1月就開始做到現在,讓許多鄉民覺得這就是特權。至於地上的土石看起來像廢棄物,應該要開挖,讓環保局檢測。
工程告示牌上的工程名稱「花東地區鐵路雙軌電氣化計畫」、「花蓮至知本號誌電子聯鎖、電力遙控及電訊系統工程」,工期由2024年1月31日至2029年9月20日,是交通部鐵路局的工程,主要放置鐵路施工設備與電纜。
廠商坦言對申請程序不夠熟悉,去年就有提供相關的申請,一直在等公文,申請需向中央事業主管機關,也就是交通部,都有補件說明等,本來想說在申請階段,以為公文會很快下來,但還是有時間差。主要的工程是整個東部鐵路的號誌工程,鐵路工期內完成就會恢復成原地貌,都只是暫時階段。
縣府農業處水土保持科長邱奕承表示-最新91制片厂,經查證這塊土地,主要是屬於特農區,那當然一定要農用,廠商完全都沒有申請,目前彙整各處意見後,會把該案件移請地政處依照區域計畫法開罰,並規定廠商限期改善。那現地有關土質的部分,則交由環保局檢測認定。
邱奕承指出-最新91制片厂,有關後續申請臨時使用的部分,並不是想要多大面積就有多大,若臨時使用的部分是非農用面積有限,程序是必須由交通部向農業部申請,農業部會發公文給地方政府,現地現勘後,看臨時使用的需求為何,不過不可能整個農地都做臨時使用,會有一定的期限,到期後須把臨時設施全移除恢復農用,廠商用途的部分合法,但用地是不合法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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